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,榆林市东南部。绥德传统粮食作物主要有:高梁、糜谷、黄豆、玉米、小麦(今已极少种植)、豆类等。蔬菜以洋芋、大白菜、萝卜为主,其次有西红柿、辣椒、茄子、油菜、菠菜、芫荽等精细小菜。肉类禽蛋食品则以猪、羊肉和鸡蛋为主,牛肉、鸡、鱼次之。绥德其名始于北魏时期,取“绥民以德”之意。据《绥德县志》:绥德“金州名,本后魏绥州,宋为绥德城,金升为州,因城旧名也。”清道光二十八年,江士松手书“天下名州”四个大字,每字1.5丈,宽1丈,故后名“天下名州”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,榆林市东南部。绥德传统粮食作物主要有:高梁、糜谷、黄豆、玉米、小麦(今已极少种植)、豆类等。蔬菜以洋芋、大白菜、萝卜为主,其次有西红柿、辣椒、茄子、油菜、菠菜、芫荽等精细小菜。肉类禽蛋食品则以猪、羊肉和鸡蛋为主,牛肉、鸡、鱼次之。绥德其名始于北魏时期,取“绥民以德”之意。据《绥德县志》:绥德“金州名,本后魏绥州,宋为绥德城,金升为州,因城旧名也。”清道光二十八年,江士松手书“天下名州”四个大字,每字1.5丈,宽1丈,故后名“天下名州”。